业界资讯网龙公司2015年财报:全年游戏收益同比增长11.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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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30日,网龙网络公司香港交易所股份代号:777今日公布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第四季度及全年财务业绩。

        2016年3月30日,网龙网络公司(香港交易所股份代号:777)今日公布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第四季度及全年财务业绩。公司管理层将于香港时间2016年3月30日周三晚8时正召开电话及网络直播会议,回顾公司业绩。

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五年年度财务摘要

    • 收益为人民币1,272.2百万元,同比增长32.1%。

    • 来自网络游戏的收益为人民币985.4百万元,同比增长11.5%。

    • 来自教育的收益为人民币242.8百万元,同比增长639.4%。

    • 毛利为人民币958.0百万元,同比增长11.4%。

    • 来自网络游戏的分类溢利为人民币357.0百万元,同比增长17.7%。

    • 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亏损1为人民币22.5百万元。

    • 剔除与收购普罗米休斯相关的一次性税项及专业费用,经调整后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溢利1为人民币0.6百万元。

    • 净现金,现金等值及持作买卖投资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1,880.7百万元。

    • 非公认会计准则每股基本亏损1为人民币24.86分。

    • 董事会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0.10港元,此建议需获股东大会批注通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财务摘要

    • 收益为人民币500.6百万元,环比增长93.0%,同比增长77.0%。

    • 来自网络游戏的收益为人民币283.2百万元,环比增长18.5%,同比增长18.6%。

    • 来自教育的收益为人民币209.8百万元,环比及同比均显著增长,主要由于自11月完成收购普罗米休斯后,开始合并其报表。

    • 毛利为人民币312.4百万元,环比增长45.0%,同比增长26.7%。

    • 来自网络游戏的分类溢利为人民币187.3百万元,同比增长333.9%。

    • 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亏损为人民币8.2百万元。

    • 剔除与收购普罗米休斯相关的一次性税项及专业费用,经调整后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溢利为人民币1.2百万元。

    • 非公认会计准则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17.92分。

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运营指标

    • 网络游戏最高同时在线玩家人数("PCU")为752,000,同比增长17.1%。

    • 网络游戏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("ACU")为317,000,同比增长5.3%。

    • 网络游戏每用户平均收入("ARPU")为人民币271元,同比增长10.2%。 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网龙***兼执行董事刘德建先生表示:“本人欣然宣布网龙全年收益录得人民币12.7亿元,较去年增长32.1%。2015年是网龙表现优异的一年,公司游戏业务录得强劲增长,教育业务上季度于国内启动大规模试点推广,销售势头可喜。我们于11月完成对普罗米休斯的收购,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教育业务的全球扩张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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